F-2-7
點數制居住(優秀人才)
年齡 · 學歷 · 韓語 · 收入分數達到 80 分以上,並屬於四種申請對象之一時取得的居住簽證。
及格標準170 分中達到 80 分以上
每次居留期限依分數 1~5 年80 分 1 年 · 110 分 2 年 · 120 分 3 年 · 130 分 5 年
申請對象四種之一上市公司 · 尖端技術 · 專業職務 3 年 · 韓國碩士
下一階段簽證永久居留 F-5-16 ›點數制永居
快速算分
只快速計算這一種簽證。填寫的內容不會被儲存。
年齡
歲
學歷
韓語
在 TOPIK 級數和社會統合課程階段中選較高的一項。
年收入
萬韓元
誰可以申請
須屬於四種之一。
在上市公司(KOSPI · KOSDAQ)擔任管理者 · 專家職種,或已確定錄取的人
在尖端技術領域(IT · 生技 · 奈米等)工作,收入達每人 GNI 1.5 倍以上的人
以專業簽證(E-1 ~ E-7-1 · D-5 ~ D-9)連續居留 3 年以上的人年收入 4,000 萬韓元以上時不必等滿 3 年。E-6-2 · E-7-2 ~ E-7-4 除外。
在韓國取得正規碩士以上學位,5 年內從事專業職務的人
理工科特色大學 · 研究機構的碩博士,取得校長推薦的人(F-2-7S)不看分數即可取得,居留期限為 2 年。
分數表
以法務部告示 2025-408(2025-10-24 施行)為準。
| 類別 | 項目 | 最高 | 計算方式 |
|---|---|---|---|
| 基本 | |||
| 基本 | 年齡 | 25 | 25~29歲 25分;18~24歲 · 30~34歲 23分;35~39歲 20分;40~44歲 12分;45~50歲 8分;51歲以上 3分 |
| 學歷 | 25 | 博士 25 · 20分;碩士 20 · 17分;學士 17 · 15分;專科 15 · 10分(理工科或兩個以上學位 · 其他) | |
| 韓語 | 20 | 5 級以上 20分;4 級 15分;3 級 10分;2 級 5分;1 級 3分(TOPIK 級數或社會統合階段) | |
| 年收入 | 60 | 1億韓元以上 60分;9,000萬韓元 58分;8,000萬韓元 56分;7,000萬韓元 53分;6,000萬韓元 50分;5,000萬韓元 45分;4,000萬韓元 40分;3,000萬韓元 30分;基本工資以上 10分 | |
| 加分 | |||
| 加分 | 加分 | 40 | 參戰國優秀人才 20分;中央行政機關推薦 20分;社會統合 5 階段 10分;世界一流大學 博士 30分 · 碩士 20分 · 學士 15分;韓國大學 博士 10分 · 碩士 7分 · 學士 5分;志工服務 3年以上 7分 · 2~3年 5分 · 1~2年 1分 |
| 扣分 | |||
| 扣分 | 扣分 | −70 | 違反出入境管理法 −10 · −20 · −30;刑事罰金 −20 · −30 · −40(罰金 300萬韓元以上且確定未滿 3 年時不能申請) |
準備文件
文件清單以 HiKorea 指南手冊 2026-10-19 為準,各辦事處可能要求更多。
綜合申請書
護照 · 外國人登錄證 · 照片 · 手續費
居住地證明文件
學位證 · 畢業證明
所得金額證明(稅務署)或源泉徵收簿
韓語證明文件(TOPIK 成績單 · 社會統合課程結業證)
在職證明 · 營業登記證影本
加分文件(推薦信 · 志工活動確認書,如有)
五種簽證比較
| 簽證 | 對象 | 標準 | 下一階段 |
|---|---|---|---|
| 求職 D-10-1 | 韓國國內外大學畢業生 | 190 分中 60 分(基本 20 分) | 專門人才 E-7-1 |
| 專門人才 E-7-1 | 從事職種表內職務者 | 職種 · 學歷 · 薪資 · 公司 | 點數制居住 F-2-7 |
| 熟練技能人才 E-7-4 | 以 E-9 · E-10 · H-2 滿 4 年以上 | 300 分中 200 分 + 必備四項 | 點數制居住 F-2-7 |
| 點數制居住 F-2-7 | 四種申請對象 | 170 分中 80 分 | 永久居留 F-5-16 |
| 永久居留 F-5 | 學位者 · 點數制 · 一般 | 依類型而不同 | 歸化 |
依據與官方指南 · 最終判斷可向出入境·外國人官署確認,本服務用於協助您事先檢查。依據是 HiKorea 滯留指南手冊 2026-10-19 和法務部告示 2025-408(2025-10-24 施行),於 2026-10-25 閱讀。
官方指南: 求職 D-10-1 專門人才 E-7-1 熟練技能人才 E-7-4 點數制居住 F-2-7 永久居留 F-5
官方指南: 求職 D-10-1 專門人才 E-7-1 熟練技能人才 E-7-4 點數制居住 F-2-7 永久居留 F-5